新京報訊 (記者李丹丹)“京津冀一體化將首推環保,三地將逐步實現排污標準統一。”昨日,記者從參與京津冀一體化發展規劃整體方案的專家處獲悉,《京津冀地區生態環境保護整體方案》已形成,預計將於6月底出台。
  京津冀將統一排污標準
 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,是參與京津冀一體化發展規劃整體方案的專家之一。昨日,他對新京報記者表示,京津冀一體化,環保是首要誘因和主要目的,三地的環保方案將於6月底出台。
  常紀文介紹,參與方案制定的一些專家建議,京津冀地區要統一污染排放標準。目前,京津冀三地的環境質量標準執行的是國家標準,但是三地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有所不同。
  常紀文認為,如果排污標準不統一的話,會出現“我保護環境你污染”的局面。而統一標準後,更加有利於監管。但對於河北來說新的標準意味著要比原來更嚴格,可能實現不了。他建議,中央和北京出資金予以支持。
  “生態補償”將入方案
  據常紀文介紹,在生態補償方面,參與方案制定的各方已達成了共識。鑒於新的環保法對此也有規定,因此該方案中,會有生態補償的相關規定。
  常紀文表示,地方污染物排放存在數據造假的情況,京津冀在統一排污標準之外,更需嚴格執法。他建議,由環保部統一監測京津冀區域環境。“最好讓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官員、NGO和媒體一起參與。”
  ■ 背景
  京津冀編製區域空氣達標規劃
  在京津冀一體化過程中,環保方面早已有所動作。在今年4月初,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莊志東介紹,2014年在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中,將加強頂層設計,編製區域空氣質量達標規劃。
  莊志東曾表示,該規劃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視為一個整體,統籌考慮區域資源環境承載力、大氣環境容量等制約因素,劃定生態紅線,約束區域土地開發、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與區域資源環境等客觀條件相適應,提出分階段推進的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措施,加快區域一體化大氣治理工作步伐,最終實現區域空氣質量的全面達標。
  去年9月10日,國務院印發了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(“國十條”),這是我國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大氣污染治理行動。根據《計劃》,京津冀區域的PM2.5需在五年內下降25%。
  本月10日,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辦公室印發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2014年重點工作》。今年將啟動區域空氣質量達標規劃編製,明確大氣環境承載能力紅線。
  此外,今年在京津冀地區將率先實施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,研究控制機動車使用強度的經濟政策。這意味著,交通擁堵費和排污費等政策可能在區域內研究實施。
  新京報記者 鄧琦 李丹丹  (原標題:京津冀環保方案月底將出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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