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山網訊(通訊員群宣報道)2月26日,新疆伊犁哈薩克州黨委召開常委會議,研究州直農村乾布核獎勵和農村“四老”、“四類”人員考核管理辦法。
  據瞭解,2月20日前,伊犁州直各縣市按照自治區黨委關於提高基層幹部報酬補助標準,將村隊幹部和“四老”人員中擔任過村黨支部書記的老幹部增加補助的資金全部發放到位。據統計,發放村隊幹部報酬補助246.62萬元,其中村隊“兩委”正職每月補貼增加了800元,其他幹部每月補貼增加了300元。目前,州直村隊“兩委”正職一肩挑月均報酬2600元,“兩委”正職分設的2308元,其他村隊幹部1633元。發放農村“四老”人員生活補助23.5萬元,擔任過村黨支部書記的,任職6至9年的每月增加了200元;任職10至19年的每月增加了300元,任職20年以上的每月增加了400元。目前,擔任村黨支部書記的老幹部月均生活補助達到了642元。
  為保證村隊幹部報酬補助資金全額用於業績考核獎勵,《州直農村乾布核獎勵辦法》規定,村隊乾布核以工作實績為基礎,重點考核思想政治表現、履行崗位職責、維護社會穩定、管理宗教事務、遵紀守法和群眾滿意度情況〖核採取日臣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,原則上一年考核兩次〖核結果分為優秀、稱職(合格)、不稱職(不合格)三個等次。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總數的30%。村“兩委”正職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每人每月1000元,考核為稱職(合格)等次的每人每月700元;其他村乾布核為優秀等次的每人每月350元,考核為稱職(合格)等次的每人每月250元。對出現在重大問題上政治立場不堅定,在重大突發事件和關鍵時刻態度曖昧、不敢發聲“亮劍”或參與民族分裂活動,篤信宗教,熱衷於參加宗教活動等十條情形之一的,直接確定為不稱職(不合格)等次,考核不稱職(不合格)的不予獎勵。
  《州直農村“四老”、“四類”人員考核管理辦法》進一步明確了農村“四老”、“四類”人員堅定政治立場、帶頭遵紀守法、帶頭髮揮作用、宣傳教育群眾、維護社會穩定、弘揚新風正氣等六項職責。重點考核“四老”、“四類”人員在維護穩定和反對非法宗教活動中的政治思想表現。根據考核結果,農村“四老”人員生活補貼按照自治區有關要求和確定標準及時發放,農村“四類”人員生活補貼標準參照“四老”人員執行。對出現政治不堅定,在重大突發事件和關鍵時刻態度曖昧、不敢發聲“亮劍”或參與民族分裂活動等違紀違法行為情形之一的,取消農村“四老”、“四類”人員待遇和各類補貼。
  這項政策的出台和貫徹落實,營造了基層幹部辛苦、基層工作光榮、基層大有可為的良好氛圍。  (原標題:新疆伊犁州直大幅提高基層幹部補助標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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